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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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服务

技术支持介绍

  杭州宣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秉承用户至上、服务第一的一贯宗旨,赢得了所有用户的信赖和支持。宣合通信本着对用户认真负责的态度,努力做好充分的售前工 作,力争让客户体会到宣合通信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和优越性价比;优质全面的售后服务,不仅提供简单实用的专业培训,而且为用户解决了后顾之忧。为确保优 质的客户服务,宣合通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。

售前技术支持

•针对产品的性能、特点及详细参数,帮助客户进行详细的调研考察;

• 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,设计出最佳的解决方案;

售后技术支持

由专业的技术工程师,提供7×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,及时响应用户现场设备问题。

1.调试开通支持

1)提供现场网络规划方案的设计建议和指导;

2)提供涉及宣合通信产品的配置和调试;

3)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通信故障处理;

4)配合项目验收。

2.设备正式运行后支持

1)提供现场网络改造的网络规划方案设计建议和指导;

2)提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通信故障处理;

3)提供现场网络改造涉及宣合通信产品的配置、调试3.电话服务支持提供7*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。

质保服务

尊敬的客户,您好!感谢您对宣合通信的信任与支持!宣合通信本着以最可靠的产品质量、 最周到的服务、 最优惠的价格为原则,郑重向您承诺提供以下售后保修服务:

1、自售出之日起,在一个月内(含一个月),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宣合通信产品及其配件,您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维修。(1)如需退货,请您将购买的产品及全部配件和发票一并寄回到宣合通信,宣合通信将按照按购买价格为您退款,免费为您退货。若您发回的产品或配件不全,则需收取其成本费用;(2)如需换货,请您将购买的产品或配件和发票一并寄回到宣合通信,宣合通信将免费为您换货。若您发回的产品或配件不全,则需收取其成本费用,若您更换相同型号的产品,可不必寄回发票;(3)如需维修,请您将购买的产品或配件寄回到宣合通信,宣合通信将免费为您维修。

2、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(含一年),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宣合通信产品,您可以选择换货或维修。(1)如需换货,请您将购买的产品和发票一并寄回到宣合通信,宣合通信将免费为您换货。若您发回的产品或配件不全,则需收取其成本费用,若您更换相同型号的产品,可不必寄回发票;(2)如需维修,请您将购买的产品寄回到宣合通信公司,宣合通信将并免费为您维修。

3、宣合通信工业通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五年内(含五年)提供保修服务,安防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两年内(含两年)提供保修服务。

4、在保修期内,您需支付发往宣合通信的运费,宣合通信负责支付发往用户或经销商处的运费。在保修期外,您需支付往来运费,宣合通信将按维修成本费用为您提供终身维修服务。

5、经宣合通信维修后的产品,可再享有6个月(含6个月)的保修服务。宣合通信将按产品的最长保修截止日期提供售后服务。

6、您将产品或配件邮寄回宣合通信公司途中,需承担运送途中所发生的风险。建议您使用原有包装或具有同等保护效果的包装方式寄送产品,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运输中的风险损失;

7、当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,您将不能享有售后保修服务:产品已超过保修期。因雷击、洪水、地震等自然之不可抗力造成损坏。未按规定要求,正确使用产品或测试产品。未经公司授权,更改产品的硬件、软件。产品在返修途中受损。蓄意对产品进行破坏。非宣合通信公司的产品。 特别注意:1. 产品售出日期:以宣合通信产品保修卡上标明的出厂日期为准。如您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,则请提供产品的序列号或与宣合通信的技术服务部门联系。2. 宣合通信通信产品:指由宣合通信生产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及安防级以太网交换机产品。3. 产品配件:宣合通信产品配套使用所附带的各类配件。如网管线、A220电源线、串口连接线,驱动光盘、说明书等。

维修服务

产品售后服务

1.当您购买宣合通信产品后,宣合通信技术服务部门将为您提供详尽的产品原理介绍、设备使用说明、常见故障维护等专业培训。并对您进行定期回访,以及时了解宣合通信产品的运行情况,收集您对宣合通信产品的意见。

2.对于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技术问题,宣合通信技术服务部门承诺提供快捷周到的技术服务支持。 您可以通过电话:0571-89192056,传真:0571-89192057等方式联系我们,宣合通信承诺将在接到需求后6小时内给予快速回复。

3.宣合通信维修部门从收到维修品之日起,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。对于维修数量在10Pcs以上的,将在一个月内完成维修。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维修的,宣合通信技术服务部门将以书面形式告之于您。

[特别申明]

1.宣合通信公司不负责上门收取维修产品。

2.宣合通信产品在制造、销售、供应及使用上所担负的责任,仅限于产品本身,宣合通信不承担超出产品价值之外的责任。

3.上述服务承诺仅适用于宣合通信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所销售的产品。

4.产品在售出时另行约定了售后服务条款或合同的,应以宣合通信确认的服务条款或合同为准。

5.经销商、代理商向您所做出的除宣合通信保证外的其它承诺,请您在购买时索要书面证明,以便 您的额外承诺兑现。对此,我司不承担超出宣合通信产品售后服务范围内的责任